银行卡被法院执行冻结的,一般六个月之内可以自动解除。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申请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不得超过三个月,到期如果不继续申请查封,则解除冻结。所以,如果在执行的时候冻结了对方的账户,到期前要注意申请续冻
1、第一次被冻结的,基本问题不大,很可能是72小时后警方没有发现这张银行卡没有涉及违法活动会自动解冻,总之第一次被解冻问题不大。
2、如果是曾经被冻结过了,第二次以后,问题比较麻烦一些(这部分很多是无辜的做外贸生意的人,银行卡里有国外钱庄账户汇款过来的资金,这个汇款账户曾经涉及到洗钱,贩毒,电信诈骗,国际赌博资金,导致这个账户汇入汇出的关联账户都会被冻结。这时候要去银行查询是哪个机关冻结的,然后去网上百度这个机关联系电话,再根据其要求带上能够证明自己没有涉及违法的材料(比如发货单,合同,微信聊天记录等),基本一个月可以解冻。
3、但也有半年或者一年才可以解冻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九条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