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诉讼公告费由谁承担?

律师回答
摘要:诉讼公告费由原告先预交,最终由败诉方承担。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五章的规定,败诉方通常负担诉讼费用,除非胜诉方自愿承担。在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情况下,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各自负担的费用数额。对于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情况,费用负担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确定。对于经人民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无法协商的将由人民决定。
,诉讼公告费由谁承担
诉讼公告费由原告先预交,最终由败诉方承担。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五章诉讼费用的负担
第二十九条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第三十一条经人民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决定。
延伸阅读
民事案件中的诉讼公告费应由原告还是被告承担?
在民事案件中,诉讼公告费的承担责任应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一般来说,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原告提起诉讼时,需要支付诉讼费用,其中包括公告费。公告费用于对被告进行传唤,确保被告能够获知诉讼事项。因此,公告费通常由原告承担。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原告无力支付公告费或被告主动要求承担,法院也有可能根据具体情况决定由被告承担公告费。因此,具体案件中公告费的承担责任应根据法院的裁决或双方当事人的协商达成一致。请注意,以上仅为一般情况,具体情况还需根据法律规定和法院的判决来确定。
结语: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五章诉讼费用的负担,诉讼公告费一般由原告先预交,最终由败诉方承担。在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情况下,人民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对于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情况,人民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来决定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而对于经人民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则由人民决定。因此,在民事案件中,具体情况下诉讼公告费的承担责任应根据法院的裁决或双方当事人的协商达成一致。请注意,以上仅为一般情况,具体情况还需根据法律规定和法院的判决来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四章 诉讼参加人 第三十二条 代理诉讼的律师,有权按照规定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有权向有关组织和公民调查,收集与本案有关的证据。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材料,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保密。
当事人和其他诉讼代理人有权按照规定查阅、复制本案庭审材料,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内容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七章 审理和判决 第二节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八十条 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和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人民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二章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三节 开庭审理 第一百三十七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
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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