诬告陷害罪立案标准如下:
1、捏造的犯罪事实情节严重的;
2、诬告陷害的手段恶劣的;
3、严重影响了司法机关的正常工作的。
诬告陷害罪是指捏造事实,作虚假告发,意图陷害他人,使他人受刑事追究的行为。诬告陷害他人,必须是以使他人受刑事追究为目的。如果不以使他人受刑事追究为目的而捏造事实诬告的,如以败坏他人名誉、阻止他人得到某种奖励或者提升等为目的而诬告他人有违法或不道德行为的,不构成本罪。
构成诬告陷害罪的要件如下:
1、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利,也侵犯了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2、客观方面表现为捏造他人犯罪的事实,并且向司法机关或有关机关告发;
3、主体是一般主体, 既可以是普通公民,也可以是国家工作人员;
4、主观方面是故意,并且具有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的目的。
行为人企图假借司法机关实现其诬陷无辜的目的。犯罪不仅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使无辜者的名誉受到损害,而且可能导致错捕、错判,甚至错杀的严重后果,造成冤假错案,干扰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破坏司法机关的威信。本罪的行为人只要实施了诬告陷害他人的行为,导致被害人成为刑事侦查的对象或卷入刑事调查或刑事诉讼就构成犯罪既遂。被诬告人是否因此受到刑事处罚,则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四十三条 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高司法机关认定该条规定的犯罪是诬告陷害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