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要去。如果接到法院传票不去会产生两种后果:
一、拘传
拘传是指人民法院在法定情况下强制被告到庭的一种强制方法。它针对的是必须到庭的被告。比如诉讼标的为赡养、抚育、扶养的案件中,原被告之间具有一定亲属关系,适宜调解,如果被告不到庭就不利于案件调解进行和合理解决。
二、缺席判决
这是在你不做任何辩护的情况下作出的判决,结果可想而知。对于传票,不存在收不到,即使找不到被传唤人,法院也可以公告送达,一定期限后,就视为收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109条 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