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须本人亲自带所需材料到窗口办理,属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按照组织、人事管理权限和行政隶属关系,提交单位意见并盖章。所需材料:1、填写完整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表。 (下载申请表格并用A4纸正反打印) 2、交验本人个人身份证原件,留存身份证正面复印件。 3、申请人未满16周岁,交验监护人同意出境的声明及居民身份证明。
【法律依据】: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
第三条 大陆居民前往台湾,凭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签发的旅行证件,从开放的或者指定的出入境口岸通行。
第六条 大陆居民前往台湾定居、探亲、访友、旅游、接受和处理财产、处理婚丧事宜或者参加经济、科技、文化、教育、体育、学术等活动,须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局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