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起诉离婚需带:
1、写民事诉状,第一部分写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和住所;
2、写诉讼请求:请求离婚;儿童抚养问题;财产依法分割;
3、写事实和理由,最后一部分必须签字。
向住所所在地基层法院起诉,在立案庭办理立案手续、立案时提交民事诉状、结婚证、夫妻身份证、孩子户口或出生证原件。如果有财产,需要法院分割,还需要带财产相关证据,如房产证、机动车驾驶证等。需要支付证据2复印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