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客体方面。本罪的客体为复杂客体,即信用卡的管理秩序和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2、客观方面。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利用信用卡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3、主体方面。根据刑法规定,本罪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只能由自然人构成。
4、主观方面。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而且是直接故意,行为人主观上还必须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间接故意和过失犯罪不能构成本罪。在此应指出的是,在信用卡诈骗罪的各种行为中,行为人因行为不同,其犯罪故意也各有其特定内容而不尽相同。
我们所提供的这些资料是建立在持卡者确实已经构成了信用卡诈骗罪,不过,信用卡诈骗罪是需要经过司法机关的调查的,在信用卡刚开始逾期的时候银行就会及时的进行催收的。长时间拖着不还只会让事情的性质越来越严重,这对自己的征信也会产生很坏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