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1、购买机票并提出申请: 一般提前3天以上到航空公司所在地方的售票处,或者是航空公司有授权给代理的卖票处,家长填写“无成人陪伴儿童乘机申请书”,航空公司售票处接受申请并核实后,一般会填开客票并向到达站拍发“无成人陪伴儿童”乘机电报。然后航空公司的售票处还会将有关电报和申请单交给旅客,并约定在机场的交接地点以及方式。
2、注意检查: 申请完毕后要注意查看机票,核对信息内容,例如儿童姓名、乘坐的航班号以及目的地等。
3、登机: 儿童的父母或监护人应根据约定的时间把儿童送到机场,同时将儿童带给指定的航空公司服务人员。手续办完后,监护人或是父母不能马上离开机场,以免孩子怕生、不愿登机等特殊情况发生,应在飞机起飞后,才可以离开机场。
4、接机:接机人必须是申请单上登记的人,并且要带上自己的相关证件,方便目的地机场工作人员确定身份及与孩子的关系,还需要在交接联上签上名字,才能将儿童接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一十三条 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应当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承运人未按照约定路线或者通常路线运输增加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可以拒绝支付增加部分的票款或者运输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