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时效是多长时间?
时效是一个月,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一个月内未签劳动合同的,不需要因此支付补偿,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属于《劳动合同法》规章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签订劳动合同的合法期限。
超过一个月,用人单位不和劳动者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属于违反《劳动合同法》规章,劳动者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章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补偿,公司若不支付,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
未签订劳动合同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二、公司未签劳动合同如何赔偿?
根据法律规章,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时,需要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不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还需要额外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签订后,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一般计算11个月的薪资,其次是单位未交保险造成的损失,一个月的薪资可以作为解除合同的经济赔偿金。没有劳动合同的,可以认定为无固定期限合同。单位可以支付合同终止的经济补偿金,解除合同。这不是问题的关键。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每月向劳动者支付薪资的两倍;用人单位违反规章未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自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每月向劳动者支付双倍薪资。
员工在用人单位工作,但是没有在规章时间内(建立劳动关系后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从第二个月开始,可以向用人单位要求双倍的薪资,最长要求的时间是11个月,如果超过一年依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认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