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撤销案前调解
如果有证据证明调解不是建立在相商一致的基础上或是存在胁迫、欺诈等违法情况的当然可以申请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三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
第九十四条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由审判员一人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主持,并尽可能就地进行。
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用简便方式通知当事人、证人到庭。
第九十六条调解达成协议,必须双方自愿,不得强迫。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第九十九条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
因此,在我们进行案前调解的时候是可以进行撤销的,这需要当事人进行申请。调解申请经撤回者,视为未申请调解,那么如果需要进行诉讼审理才能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进行,这是大家需要弄清楚的问题。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网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