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当然可以探望小孩,这是父母对小孩的亲子权利,任何人无法非法剥夺。离婚,并不意味着父母与孩子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会结束。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仍然对子女享有教育、保护和抚养的权利和义务。不经父母直接抚养成年的子女,成年之后仍然要对亲生父母承担赡养的义务。因此,离婚之后,父母仍然可以探望子女,这是法定的权利。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探望权是完全不能剥夺的,出现以下法定情形,父母的探望权可以由法院判决中止行使。其中,就包括了:1、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患上了严重的传染疾病,具有较高传染风险,而且尚未治愈;2、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针对子女实施了严重的犯罪行为,严重损害子女的合法权利;3、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实施了其他严重的犯罪行为,可能会影响子女心理健康和健康成长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