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可能涉嫌侵犯隐私权,如果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作内容不包含此内容,您有权拒绝,如果因为不关注账号而产生扣钱或开除等后果,属于违反劳动合同约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条 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第一百一十一条 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