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装修是可以申请贷款的,但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可以申请:
(一)有稳定的收入来源,主要贷款的对象为工薪族。
(二)申请评分须达到准入标准。
(三)借款人具有合法身份证件,包括二代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在贷款银行当地有常住户口及固定住址。
(四)信誉良好,遵守法律法规,经济收入稳定合法,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能力。
(五)借款人所提供的担保必须是农行认可的或是借款人信用资质获得农行认可。
(六)与装修企业签订的《家庭装修工程合同》,或与装修材料供应商签订的《购买家庭装修材料合同》、《购买厨卫设备合同》,或提供家庭装修的预算书。
一、住房公积金装修提取条件
住房公积金装修提取条件:
(一)具有本省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二)具有房屋产权证明或由房屋产权单位出具拥有该房屋使用权的证明。购买新房尚未拿到房屋产权证明的,可以提供全额购房发票以及开发商的交房通知书;
(三)具有与经有权部门批准的装饰装修企业签定的住房装修合同、装修概算书及相关资料;居民自行装修的需提供工程预算表;
(四)具有良好的信用,能保证提取公积金装修的真实性,并在提取公积金前投入项目建设,提供住房装修首付税控发票或工程预算表所需建材发票。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二、银行贷款担保人的条件
成为担保人需要的条件如下:
根据银行要求办理,各银行要求不一样。但作为担保人基本条件是担保人需要有提供担保的能力(财产、信用)。
(1)贷款对象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即要求借款人有合法的身份。
(3)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对首付款的要求,银行间有些许差异。
(5)有贷款人认可的资产作抵押或质押,或有符合规定条件、具备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偿还贷款本息并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
(6)具有购房合同或协议。
(7)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