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税的范围有哪些
1、营业税的免税项目有:
(1)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婚姻介绍、殡葬服务。
(2)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
(3)医院、诊所、其他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
(4)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提供的教育劳务、学生勤工俭学所提供的劳务服务。
(5)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业务。
(6)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图书馆、文物保护单位举办文化活动所售门票业务,宗教场所举办文化、宗教活动的业务。
2、个人所得税法定免税项目按照现行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取得的下列所得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
(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奖金;
(2)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3)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4)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5)保险赔款;
(6)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7)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8)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9)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10)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
另外个人所得税法中规定下列项目经批准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
(1)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
(2)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
(3)其他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减税的。
3、我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出口的应税消费品,除国家限制的产品外,免征消费税。主要有:
(1)有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自营出口的应税消费品,按照其实际出口数量和金额可免征消费税。
(2)来料加工复出口的应税消费品,免征消费税。
(3)对外承包工程公司运出境外,用于对外承包项目的;企业在国内采购之后运出境外,作为在境外投资的;对外承接修理、修配业务的企业用于对外理、修配业务的;外轮供应公司、**运输供应公司销售给外轮和**国轮,并收取外汇的;经国务院批准设立,享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中外合资企业收购自营出口的国产应税消费品都属国家特准退还、免征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企业生产销售达到低污染排放限值标准的小轿车、越野车和小客车,可以减征30%的消费税。外贸企业出口和代理出口的应税消费品,可以退还已经征收的消费税。品销售数量×适用税额标准+应税消费品销售额×适用税率
4、增值税的免税、减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可以免征增值税的主要项目如下:
(1)农业(包括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生产单位和个人销售的自产初级农业产品。
(2)来料加工复出口的货物。
(3)下列企业(项目)进口的规定的自用设备和按照合同随同设备进口的技术及配备套件、备件:其一,国家鼓励、支持发展的外商投资项目和国内投资项目在投资总额之内进口规定的自用设备,国家另有规定者除外;其二,企业为生产《国家高新技术产品目录》中所列的产品而进口规定的自用设备和按照合同随同设备进口的技术及配套件、备件;其三,软件企业进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