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拒传、假传军令罪的量刑标准是3到10年不等有期徒刑。我国法律制度中对拒传、假传军令罪是保留了死刑的,但不代表所有构成此罪的嫌疑人都会被判处死刑,而且普通公民是无法构成此罪的,因为公民没有穿军令的义务,本罪的犯罪主体是军人。
一、4千多侵占罪多少钱立案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本罪是数额犯,行为人非法占有保管物、遗忘物、埋藏物,必须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才构成本罪。至于“数额较大”的具体标准,有待司法解释确定。本罪的犯罪对象一般是公民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但遗忘物、埋藏物可能是国家、集体的财产,因此,公共财产也可以成为侵占罪的犯罪对象。
二、关于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的解读
1、从犯罪构成各方面综合来看,修正条款的规定应认定为两罪,即“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和“购买、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
2、“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的犯罪主体列举性的表述为“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上述列举的五个单位以外的其他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是否属于本罪的犯罪主体范围,取决于对条款中的“等”字的解释。个人认为,从目前公民个人信息受到侵害的客观情况看,本罪的犯罪主体应作扩张性解释,将合法收集公民个人信息的单位均作为本罪的犯罪主体。
3、我国尚未制订专门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如果国家法律、法规或者规章中没有相关的针对公民个人信息收集、管理的单位及工作人员的义务性规定,相关单位及工作人员也就缺乏了成立本罪的前提性法律义务。因为修正条款要求“违反国家规定”,因此,即便前述存在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严重行为,也不宜将其认定为犯罪。
4、公民个人信息外延过大,修正条款中表述的“个人信息”的范围有待进一步明确。
5、修正条款罪名的成立还要求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何为“情节严重”应及时作出相关的司法解释,以利于司法实践中的准确认定。
三、故意泄露军事秘密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一)故意泄露军事秘密罪的概念
故意泄露军事秘密罪是指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规,故意泄军事秘密,情节严重的行为。
(二)故意泄露军事秘密罪的构成特征
1、犯罪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军事秘密的安全。
2、犯罪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规,故意泄露军事秘密的行为。
3、犯罪主体
本罪的犯罪主体是所有军人。既包括对军事秘密负有特殊保密义务的军人,如机要、通信、保密人员等,也包括所有了解.军事秘密的普通军人,而且不论他们是通过职务活动了解的军事秘密,还是通过其他渠道了解的军事秘密。
4、犯罪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是故意的,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违反保密法规,会造成泄露军事秘密的危害结果,却希望或者放任这种危害结果的发生。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二十二条:故意隐瞒、谎报军情或者拒传、假传军令,对作战造成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使战斗、战役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致使战斗、战役遭受重大损失,指造成武装部队人员重大伤亡的,造成武器装备、军事设施或者军用物资重大损失的,致使战斗、战役失利的,等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报复的;(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