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年期内的首付款收据(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2、一年期内的经产权部门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一份。
3、申请人提取申请书。
4、申请人身份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5、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中的单位名称、职工姓名,提取金额先不填写,每页都需加盖单位公章。
一、北京病退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病退办理条件如下:养老保险缴费原则上满15周年,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0周岁以上。所以只有一次性交齐,才能满足办理病退的条件。病退所需条件:1、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参保参保职工;2、男性满50周岁,女性满45周岁;3、工作累计满10年;4、社保缴费年限满15年;5、由县级以上医院诊断材料并经市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满足以上五个条件的员工,可办理病退。病退办理所需材料:1、县以上医院出具“医疗诊断材料”原件一份。2、劳动鉴定表或鉴定结论书原件一份。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4、福建参保人员基本养老金领取资格认定表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5、单位公示回执单一份,加盖单位公章。6、个人申请报告一份,加盖单位公章。7、原国有、集体企业职工的人事档案原件,及档案中招工登记表或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应征入伍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8、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份,若办理过双确政策性补缴的须提供确认表、政策性补缴表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份。9、原国有、集体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10、原国有、集体企业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重新就业,与新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在新就业单位参加养老保险的,须提供与新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一份。11、单位有托管的附托管协议书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二、住房公积金可以在异地买房吗?
住房公积金可以在外地买房。异地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1、职工在就业地(缴存地)缴存、在户籍所在地(贷款地)购买自住住房的,可凭缴存地公积金缴存证明向贷款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公积金个人或租房贷款。2、贷款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受理审批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时,缴存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出具该职工及其配偶在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和贷款情况证明以及其他相关信息。办理公积金异地贷款所需资料有:1、申请审批表(盖单位行政公章)(3份);2、申请人家庭及社会关系调查表(3份);3、购房合同复印件(3份)备案原件;4、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3份)原件;5、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及贷款情况证明(3份);6、申请人提供一名常驻银行政区域内且在所在区域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固定联系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号码(3份);7、婚姻证明复印件(未婚、离异的,需提供借款人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证明)(3份)原件;8、加盖借款人及配偶单位公章的月工资证明(月工资5000元以上的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近3个月工资明细表)(3份);9、首付款收据复印件(3份);10、个人征信业务授权书(临柜填写,夫妻各一份);11、信用报告查询申请表(临柜填写,夫妻各一份)。异地贷款户购买二手房的,除提供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评估报告(3份)。
三、武汉公积金提取流程怎样
公积金提取流程如下:
1、职工应持单位开具的《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及相关提取资料,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分中心或缴存银行办理提取手续;
2、由提取人签字确认,再办理提取审核;
3、经审核通过后,再到缴存银行办理提取手续;
4、在办理提取业务时,应按初审、复核、授权的程序办理,柜员在审核提取资料真伪的同时,需留存复印件。
一、申请公积金的流程如下:
1、单位经办人携带上述资料前往公积金机构申请办理;
2、工作人员受理资料,并对资料进行审核;
3、审核完成后,即可办理公积金。
二、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的资料如下:
1、房屋买卖合同;
2、转让后的房屋契证;
3、转让房屋评估书;
4、首付款凭证;
5、借款人及其配偶身份证;
6、借款人及其配偶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7、结婚证、未婚的由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处出具未婚证明;
8、工作在五县的借款申请人需提供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连续一年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证明原件;
9、申请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的,以上材料1至7项需各增加复印件一份及提供单位收入证明原件。
总而言之,公积金提取的销户公积金提取和银行账户的销户取款相类似,办理销户提取时按公积金提取的销户提取的要求填写销户提取申请书到公积金提取的管理部门办理就可以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