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社保缴费基数规章有两种,最低不能低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薪资的60%,最高不能高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薪资300%。
缴费基数在同一缴费年度内一年一定,中途不作变更。每年4-6月,用人单位应根据所在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通知,申报本单位职工新一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社会保险主要是通过筹集社会保险基金,并在一定范围内对社会保险基金实行统筹调剂至劳动者遭遇劳动风险时给予必要的帮助,社会保险对劳动者提供的是基本生活保障,只要劳动者符合享受社会保险的条件,即或者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或者已按规章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即可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那么社保缴纳基数如何算?
社保缴费基数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薪资收入为缴费基数。
(1)职工薪资收入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薪资300%的,以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薪资的300%为缴费基数;
(2)职工薪资收入低于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薪资60%的,以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薪资的60%为缴费基数;
(3)职工薪资在300%—60%之间的,按实申报。职工薪资收入无法确定时,其缴费基数按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公布的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薪资为缴费薪资确定。综上所述,社保缴纳基数是指职工在一个社保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它是按照职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薪资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额来进行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章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章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