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手段来侦查找到犯罪嫌疑人。1.发通缉令发动群众举报:向社会发出通辑令发动群众协查:2.悬赏:知情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告罪嫌疑人行踪,核实后给予奖励:3.定点蹲守:在嫌疑人可能出现的地方蹲守抓捕;4.电话跟踪:按程序审批后对相关手机电话进行定位跟踪抓捕;5.通过身份证跟踪:嫌疑人用身份证开房时公安系统会弹出嫌疑人入住登记的信息,可以实施抓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不批准逮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