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1、登录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找到对应的所属地区2、点击选择企业公示信息填报3、如果是新用户的要先进行注册4、按照填报要求将信息填写完整5、全部填写完确认无误之后,点击提交。
【法律依据】:
《个体工商户管理条例》
第十四条 个体工商户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向登记机关报送年度报告。个体工商户应当对其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制定。
第十七条 登记机关和有关行政机关应当在其政府网站和办公场所,以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布个体工商户申请登记和行政许可的条件、程序、期限、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收费标准等事项。登记机关和有关行政机关应当为申请人申请行政许可和办理登记提供指导和查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