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当事人遇到网络恐吓威胁,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一、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在遭到对方网络恐吓威胁时,想办法收集证据后向公安机关进行报案,公安机关审核材料后进行立案侦查。二、 如果对方的行为情节恶劣,破坏了社会秩序,公安机关立案之后,可以由法院提起公诉,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 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 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 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关于办理利用信 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五条 利用信息网络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 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