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夫妻婚前财产证明可以通过婚前财产公证开具。婚前财产证明的开具流程:
一、双方当事人需准备下列材料
(1)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
(2)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
协议书的内容一般包括:
1、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个人基本情况;
2、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状况,归属;
3、上述婚前财产的使用,维修,处分的原则等。
(3)个人的身份证明。
二、双方当事人填写公证申请表格
双方必须共同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夫妻财产公证虽然是婚前财产,但是也必须夫妻双方亲自去办理,不能委托他人去办,委托他人办理婚前财产公证的,公证处不予办理。
三、公证员审核
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有没有受到对方的欺骗或误导。在询问完,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接谈笔录,夫妻双方需要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当事人一旦在笔录上签字,该笔录就成为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证据保存于公证卷宗内。
四、双方当事人签名
双方当事人在公证员的面前在婚前财产协议书上签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