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遗产儿媳正常情况下是没有份的,但是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除外。法律规定,如果儿媳在丧偶之后对原公婆仍然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那么儿媳不仅对原公婆的遗产依法享有继承权,而且法律还规定儿媳可以作为第—顺序继承人同原公婆的子女、父母一起继承原公婆的遗产。
一、儿媳女婿具有继承权吗
儿媳女婿原则上不具有继承权。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如果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为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丧偶儿媳、丧偶女婿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公婆、岳父母的遗产。
根据《民法典》第1127条第一款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第1129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二、上门女婿是否有继承权?
上门女婿没有继承权,但是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三、丧偶女婿和儿媳妇的继承权
《民法典》规定了丧偶的儿媳和女婿的继承权问题。如果丧偶的儿媳和女婿对公婆、岳父母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则享有法定继承权,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来继承遗产。
根据《民法典》第1127条第一款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第1129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