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已经结案的重新立案侦查是可以的,如果是行为人在第一次立案侦查的期间已经被逮捕关押的,公安机关在二次立案侦查的期间如果是认定其存在逃避或者是存在社会危害性的情形的,仍旧可以对其进行逮捕,并且二次立案侦查的程序与一次侦查的是一致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七条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