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由居民委员(村委)干部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七条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申领和补办换身份证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验原件);
2、申请人原申领的居民身份证(没办证和遗失证件的除外);
3、申请人的《数码照相回执》(新办证或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的提供);
4、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派出所户政室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