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根据公安部发布的有关规定,无犯罪记录的证明原则上需要去自己的原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进行办理。对一些长期在外地居住的,如果可以提供相关证明暂住证并居住一年以上的,也可以由居住地的公安机关进行办理。办理无犯罪证明时,要到当地的户口所在地的居委会开具证明。居委会相关负责人知道具体要填写的内容,然后盖章、签字。
【法律依据】:
《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局证明的意见》第八条无犯罪记录证明。犯罪记录是国家专门机关对犯罪人员情况的客观记载。根据相关规定,国家建立并逐步完善犯罪记录制度,人民法院负责通报犯罪人员生效的刑事裁判文书以及其他有关信息,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和司法行政机关分别负责受理、审核和处理有关犯罪记录的查询申请。公安派出所在向社会提供犯罪信息查询服务时,应当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关于升学、服现役、就业等资格、条件的规定办理。公民因办理出国(境)事务需要,可以申请查询本人有无犯罪记录。使用犯罪人员信息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查询目的使用有关信息,对犯罪人员信息要严格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