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南京可以异地换身份证,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申请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工本费20元),交验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并20个工作日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交回原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
第三条 临时居民身份证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临时居民身份证时,公安机关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及时办理,并在收到申请后的3日内将临时居民身份证发给申领人。
第十三条 领取了临时居民身份证的公民在领取居民身份证时,应当交回临时居民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