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出资时间按照实际缴付的时间填写。目前我国对于公司的注册资本实行的是认缴出资制。即公司股东只需在认缴期限届满前完成相应的出资即可。除了用货币进行出资外,还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等财产进行出资。
公司章程出资时间按照实际缴付的时间填写。目前我国对于公司的注册资本实行的是认缴出资制。即公司股东只需在认缴期限届满前完成相应的出资即可。除了用货币进行出资外,还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等财产进行出资。
公司章程出资时间按照实际缴付时间填写。由公司章程自行约定,公司登记机关可以进行合理性审查,如对超出公司经营期限的出资期限,可要求企业予以纠正或者相应延长公司经营期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公司股东出资不到位能否转让股权
公司股东出资不到位也能通过依法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转让股权。只是对于知情或应当知情的受让人,公司可以请求股东和受让人承担履行出资义务的连带责任,公司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八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受让人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公司请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债权人依照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二款向该股东提起诉讼,同时请求前述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三、公司股东出资如何认定
公司股东出资有以下方式进行认定:
1.股东以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的,可由评估机构依法评估非货币财产的价值;
2.股东以货币出资的,根据其出资的数额直接认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