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原告在起诉时,应具备以下材料:
1、符合民诉法第一百二十一条所规定条件的诉状;
2、双方当事人的身份信息证明,主要可以是身份证复印件、公安机关户籍证明,如果是单位的,还应该有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信息;
3、证明对方欠款的证据材料。
其中,诉状和证据材料都应该向法院正本一份,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的副本。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