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户口是属于非农户口里的一种分类。与之相对应的是家庭户口,常住户口这个常驻是以地域来分,本地的一般就是常驻户口,外地的为暂是户口。
集体户可以通过买房落户,具体条件如下:
1、购房者必须是已满十八岁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但如果该集体户口是学校户口,则不能购房;
2、购房者名下没有任何的房产;
3、购房者在当地累计缴纳了两年或者两年以上的社保和个人所得税,并且可以出具相关证明;
4、如果是挂靠在单位的集体户口,则属于常住户口,则被允许在本地购买一套住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