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离婚后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应由母亲抚养。但如果母亲存在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等行为的,父亲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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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_x000D_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_x000D_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_x000D_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_x000D_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_x000D_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_x000D_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_x000D_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