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死亡之后,家属会给办理死亡证明。每一个去世的人都会去相关部门办理销户,办理销户是需要家属持死亡证明办理的,很多朋友不是很了解死亡证明有那些用处。其实死亡证明的用处有很多。那么死亡证明能干什么?下面就由法网为你介绍相关内容。
一、死亡证明能干什么
死亡证明书用途:
1、移往殡仪馆办进馆手续。
2、火葬场登记或公有墓地土葬申请或灵骨塔购买。
3、户籍所在地户政事务所除户。
4、病故本人有劳保,在二年内皆可办理,超过即不受理。本人死亡给付:被保险人死亡,按其死亡当月起前六个月(含事故当月)平均月投保薪资发给5个月丧葬津贴。
5、被保险人因普通伤病死亡,按其死亡当月起前六个月(含事故当月)平均月投保薪资发给家属津贴。家属死亡给付(丧葬补助费,不管被保险人是否有劳保):丧葬津贴按家属死亡之当月起前六个月(含事故当月)被保险人平均月投保薪资,父母或配偶死亡时,发给三个月。
6、病故本人有农保,受益人在二年内可申请15万3千元的丧葬津贴。
7、病故本人有公保,在五年内皆可办理:
因公病故(职业伤害):受益人可申请36个月死亡给付。
非因公病故:受益人可申请30个月死亡给付;但若投保20年以上,亦可申请36个月死亡给付。
8、病故本人有商业保险,依所买契约理赔。
9、病故本人有福保,需向户籍所在地公所办理。
10、荣民退辅丧葬补助费,退役荣民有终身俸可领3个半月死亡给付;无终身俸可领2万到3万元死亡给付。
11、定期存款除户后,携带户籍誊本与死亡证明书1张,解约提款。
死亡证明是指:死于医疗卫生单位的,凭《死亡医学证明》;对公民正常死亡无法取得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的,凭居(村)委会或卫生站(所)出具的证明;非正常死亡或卫生部门不能确定是否属于正常死亡者,凭公安司法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已经火化的,凭殡葬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
三、开具死亡证明所需的材料
1、基层组织(居委会、村民委员会、社区)出具死亡证明;
2、户口本;
3、家属身份证(去办事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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