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管理员负责开展警情管理、案件管理、办案区管理、涉案财物管理、案卷材料管理、音视频管理等日常执法管理活动。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一、警情管理
警情管理工作主要是通过对前一日可能涉嫌违法犯罪的警情进行巡查,及时发现接处警不规范、未受理立案等问题并进行监督考评。
(一)检查处警备案单,查看内容填写是否真实、全面、规范,重点检查亲临报警警情是否录入本地接警系统。
(二)检查接处警信息是否进行现场执法记录并录入执法记录仪管理平台。
(三)检查接处警中是否存在应制作笔录而未制作的情况,对于因故为制作笔录的,提醒民警及时制作。
(四)检查警情分流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应受理、立案的案件而未受理、立案的情况,对于存疑警情,应当通过查看平台信息、接处警工作登记表、现场执法记录或回访当事人等方法进行核查。
(五)其他通过警情巡查开展的监督管理工作。
二、案件管理
案件管理工作主要是对已受理的案件进行监督、指导、审核工作。
(一)对受理、立案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办案民警整改,纠正受立案不及时、该受不受、该立不立,降格处理等问题。
(二)对本单位呈报法制审批的案件提前把关,对伤害类等案件重点把关,发现问题及时提示办案民警纠正。确保呈报法制审批的各类案件程序合法、电子笔录规范上传至办案平台。伤害类案件证据调查及时、充分,符合分局十条铁规规定。
(三)执法提醒,对本单位办理的各类行政、刑事案件梳理,重点对案件办理期限、强制措施期限等对办案民警及时提示,纠正超时限办理案件、超期羁押等违规情况出现
(四)对执法办案闭环管理系统的预警进行核查、反馈。
(五)对行政裁决、刑事处理决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六)对案件审核以及案卷检查中发现执法问题逐一予以考评并按要求制作《执法建议书》,督促主办民警在规定期限内落实整改。
(七)其他对案件进行的监督管理工作。
三、办案区管理
办案区管理主要对办案区使用及设备运行情况进行检查;按“四个一律”要求对人员出入所、人身安全检查、随身物品保管等方面进行核查、监督。
(一)每日对办案区各区域进行检查,防止出现易发生自伤、自残危险点。
(二)定期检查视频监控、门禁系统、紧急按钮、应急灯等设备,发现问题及时排除或向单位领导汇报,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三)适时核对进出办案区人员、物品,检查办案区人员人身安全检查、随身物品登记、保管等工作情况,确保台账内容规范齐全。
(四)每日巡查各功能室使用、工作人员到岗到位及履行职责情况,防止发生涉案人员脱管、自伤、自残等事故,确保安全。
(五)核实入所人员信息采集是否符合条件。
(六)其他与入所人员安全相关的管理工作。
四、涉案财物保管
涉案财物保管工作主要是对涉案财物出入库进行监督管理,督促主办民警及时处置涉案财物。
(一)依托执法办案闭环管理系统涉案财物管理系统实时梳理和统计案件办理过程中的涉案财物。
(二)督促主办民警按规定及时将涉案财物录入系统。
(三)对涉案财物的接收、保管进行监督管理,依托闭环系统涉案财物系统,做好涉案物品入库、出库管理工作。
(四)对民警因办案需要临时调用、借用涉案财物进行监督,及时督促民警归还涉案财物。
(五)在需要做出返还、随案移交、销毁等处理措施的,提醒民警及时处置涉案财物。
(六)做好涉案财物信息化管理,建立涉案财物管理档案,通过信息系统实现对涉案财物的登记、保管、流转。
(七)每日核对账目,保证账物一致,按规定对涉案财物进行处理。
(八)对不涉及具体案件的财物单独保管并建立台账。
(九)其他涉案财物保管的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五、案卷材料管理
案卷材料管理工作主要是对警情案件材料进行统一管理。
(一)每日催收前一日接处警过程中获得的所有警情案件材料并进行梳理。
(二)对本单位案件材料存至案件管理室每名民警专门的案件柜,每人的案件柜可以分若干区域,根据案件时间以及办理情况分类保存案件材料。
(三)对未受理案件的材料,案件管理室汇总统一保管,定期归档。
(四)已受理案件的材料,民警因调查需要暂时借出案件管理室的,督促民警补正后及时归还。
(五)已办结的刑事案件副卷、行政裁决案件,督促主办民警办案民警及时整理装订交案件管理室统一保管,定期归档。
(六)对案卷移送、借阅、调卷等流转情况进行登记。
(七)对受客观因素制约,已经穷尽工作措施仍不能破案、结案的,超六个月未破刑事案卷、超60日未结行政案卷集中到本单位案件管理室保管,实行一案一卷、一案一档,统一登记保管。
(八)其他案卷材料管理的相关工作。
六、音视频管理
案件管理员负责将本单位办理的各类案件接出警执法记录仪视频、办案区审讯同步录音录像、调取的其他监控视频、以及电子卷宗统一管理,并将上述案件音视频资料备份刻盘,统一放置到电子证据保管柜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