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可以先和原店主协商,要求原店主退款。现在店主没有义务承担退款。
2.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去消费者协会维权。如果有足够的证据,你可以提起法律诉讼。
3.如果商家继续经营,消费者因个人原因单方面要求退还余款,可与商家协商处置退款事宜。
行动建议:
办卡后商家换老板,属于以下可以退费的情形,当事人可以要求退还费用:
1、店家搬迁,影响到店消费的;
2、店家停止营业,注销商铺的;
3、店家停止会员卡使用的;
4、会员卡过期,剩余项目未使用/费用未花费的;
5、会员卡未到期,想提前解除的。
如果商家不退还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维权。
法律依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七条
消费者协会履行下列公益性职责:
(一)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提高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引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法;
(二)参与制定有关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
(三)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
(四)就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反映、查询,提出建议;
(五)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
(六)投诉事项涉及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鉴定,鉴定人应当告知鉴定意见;
(七)就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或者依照本法提起诉讼;
(八)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评。
各级人民政府对消费者协会履行职责应当予以必要的经费等支持。
消费者协会应当认真履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职责,听取消费者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监督。
依法成立的其他消费者组织依照法律、法规及其章程的规章,开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