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很多的小区都是有物业公司的,物业公司主要是为了给业主服务,那么物业公司是否必须要跟业主签订物业合同?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律师整理了以下的内容。
物业公司是否必须要跟业主签订物业合同
物业合同的签约方除物业公司外,另一方大多是如下情况:
1、开发建设中的项目,由开发商同物业公司签署《物业前期管理合同》
2、正式项目,只有一个或者几个大业主的,由业主直接和物业公司签署《物业服务合同》
3、正式项目,有多个业主的,由业主大会决议,并由业主委员会同物业公司签署《物业服务合同》如果是住宅,通常物业公司不会和具体某一位业主签署物业合同的。
因为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主要是公共区域及公共设备设施服务,任何一位业主都无法对服务标的全权负责。因此住宅项目的物业合同只有开发商和业委会可以同物业公司签署。而开发商和业委会在合同中,代表了全体业主。
因此尽管没有和具体的业主签约,物业公司也必须履行合同约定,承担管理责任;同样业主也必须要遵守缴纳物业费的义务。
《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五条业主委员会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事项,履行下列职责:
(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二)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三)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四)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
(五)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