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自诉案件可以采取强制措施。对刑事自诉案件,经人民法院查明案件事实,足以证明被告人已构成犯罪,必须迅速采取强制措施,以保证案件审理的顺利进行。对被告人在审理期间无故拒不到庭,决定逮捕后经公安机关追捕未能归案的案件,可以中止审理,待被告人被追捕归案后,再恢复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被告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了强制措施以后逃避审判的,不受追诉时效的限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七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