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私了后反悔是还可以立案的。
严格来说,“私了”反悔与否与是否立案没有必然关联,关键看是否达到刑事立案的法律条件。根据法律规定,只要达到立案条件,即使双方“私了”同样须要立案处理,相反,即使“私了”后反悔,如果没有达到立案的法律条件,同样不能立案追究。只是说司法实践中,对于轻微打架斗殴或者小额盗窃等事件,地方派出所出于和谐社会建设等因素考虑,如果纠纷双方能够“私了”,互相赔偿一些经济损失而“握手言和”,可以不立案追究刑事责任。从这个角度来说,“私了”后反悔被立案追究刑事责任的几率比较高,相反则一般不会。
在此提醒大家,如果发生轻微打架斗殴或者金额较小的盗窃等事件,行为人应积极与被害方协商,争取赔偿或退赃、达成和解,公安机关立案处理的可能性会大大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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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本法第二百一十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
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的期限,被告人被羁押的,适用本法第二百零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未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
第二百八十九条 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
第二百九十条 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