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1.以是否具备犯罪主体资格作无罪或罪轻辩护;
2.以主观方面是否具有非法占有本单位财物的故意作无罪或罪轻辩护;
3.以侵害的是否是本单位财物作无罪或罪轻辩护;
4.以是否利用职务便利作无罪或罪轻辩护;
5.以死否实施侵占行为作无罪或罪轻辩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