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该法规已经2011年11月30日国务院第183次常务会议通过,历经2017年、2018年、2019年三次修订,共七章节八十四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下简称招标投标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招标投标法第三条所称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
前款所称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是指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为实现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需的设备、材料等;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是指为完成工程所需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