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的惩戒权包括六点:
1、批评权;即批评和制止学生不当的言行举止;
2、隔离权;将侵犯其他学生合法权益的犯错误学生隔离开来,以保护其他学生;
3、没收权;没收手机、玩具、宠物等扰乱课堂纪律的学生个人物品;
4、警告权;要求犯错误学生写认识到自己错误的检讨书,以保证不再犯错;
5、留校权;视情况要求犯错误学生放学后留校,反省自身错误;
6、剥夺权;视情况取消犯错误学生参加某些集体活动的权利。
教师的惩戒权是教师行使教育学生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