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承包方享有下列权利:
1、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
2、依法互换、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
3、依法流转土地经营权;
4、承包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条,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
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四条,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可以将全部或者部分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农户,由该农户同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原承包方与发包方在该土地上的承包关系即行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