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欠款一般在一万元以上就可以立案起诉,具体情况如下:
1、对于恶意透支信用卡一万元以上的,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涉嫌信用卡诈骗罪,可以立案调查并追究其刑事责任;
2、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于刑事责任。
一、信用卡恶意透支的判断标准:
1、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就属于恶意透支;
2、如果透支数额超过一万元的,可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公安机关应予追诉。
二、信用卡欠款被银行起诉的后果如下:
1、如果银行起诉到法院在胜诉之后,持卡人在履行期没有履行法院判决,银行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如果持卡人名下没有可以强制执行的财产且不能履行法院判决,就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这将导致持卡人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
总而言之,欠款一般在一万元以上就可以起诉。如果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可能构成恶意透支。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