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身份证与我们的生活和工作息息相关,身份证掉了要及时办理,一些在外打工的人如果回本地办理非常麻烦,很多人都在关心居民身份证可以异地办理吗,关于身份证异地办理需要哪些材料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呢?下面,为晖律网小编整理了关于身份证异地办理需要哪些材料的法律知识,供大家学习参考。
一、身份证是否可以异地办理
身份证可以异地办理。
从2016年7月1日起,全国大中城市和有条件的县市启动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目前至少有22省份已全面启动身份证省内异地受理,可以跨省异地办理身份证的地区数量也大大扩围。至2017年7月,将在全国各地全面实施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工作。
二、异地受理需提供的证件
提供以下证件(明)之一的,均可异地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
公安机关颁发的有效证件:包括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居住证、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机动车驾驶证等。
房屋产权证、购房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等居住证件(明)。
工商营业执照,用工劳动合同等就业证件(明)。
学生证、学籍证明等就学证件(明)。
异地居民身份证不予受理的情形:
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
容貌变化较大,或者人口系统照片与历史制证照片差别较大,且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
有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机动车驾驶证和买卖、使用伪造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机动车驾驶证等国家机关证件行为的。
申请人提供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常住户口所在地址(省内住址变更的除外)与人口系统中信息不一致难以确认身份的。
有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不良信用记录的。
综合上面的介绍,根据相关规定,身份证可以进行异地办理,异地办理居民身份证时需要符合相应的条件,同时还需要提交相应材料。相信大家看了上面介绍后,对于身份证异地办理需要哪些材料的法律知识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你还有关于这方面的法律问题,请咨询晖律网律师,他们会为你进行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