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 可以的乘客携带行李物品超过25公斤,大小超过一人站立面积(0.125平方米/人),长度1.5米,有碍车辆运行和乘客安全的,一律不准乘车,若在行李不影响车辆运行和乘客安全的情况下乘车,必须酌情购票一张或若干张,但行李物件不得占用座位。乘客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乘车,不得携带有碍他人安全、卫生的物品,如:锋利、有毒、腐蚀、腥臭、家禽、宠物等物品乘车。法律依据:《公共汽车客运条例》第四十二条 乘客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按照规定的票价支付费用或者主动出示有效乘车凭证;(二)遵守乘车规则,爱护公共汽车服务设施;(三)不得吸烟、饮酒、随意吐痰、乱扔废弃物等;(四)不得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或者易污染车厢环境和损伤他人的物品;(五)不得在车厢内从事营销、乞讨、卖艺或者发放宣传品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