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办事处属于政府的派出机构,是初级政府机构,不是事业单位。街道办事处和乡镇是平级,但在行政上来说没有乡镇职权大。街道办事处作为行政机关,其内设机构使用的是行政编制,属于公务员。
街道办与乡镇的区别
1、管辖重点不同:乡镇管辖对象主要以农村为主,街道办主要以城市为主。
2、区划构成不同:乡镇下辖主要是行政村、自然村,街道办下辖主要是社区,鲜有行政村或自然村。
3、权重地位不同:街道虽然和乡镇平级,但因为管辖的人口、单位和机构比较少,所以权力和重要性明显不如乡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 第六十八条 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在必要的时候,经国务院批准,可以设立若干派出机关。
县、自治县的人民政府在必要的时候,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若干区公所,作为它的派出机关。
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若干街道办事处,作为它的派出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