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对于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教师,所在学校、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必须及时进行批评教育,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情节极为恶劣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二十七条 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