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女方不返还彩礼可以与女方协商或找相关部门进行调解,协商调解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彩礼是否返还应以当事人是否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
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应返还彩礼;如果已结婚的,原则上彩礼不予返还(一些特殊情形除外)。
2、特殊情形有:双方未办理结婚登知记手续的;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婚前给付彩礼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在对方主张返还彩礼时,人民法院应该予以支持。
一、结婚半年后离婚彩礼是否可以返还
结婚半年离婚是不予以返还彩礼的,除非出现下列情形,应当返还彩礼: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根据我国法律中的规定,在男女结婚时,由男方给予女方结婚彩礼的,那日后才有要求返还彩礼的基础。而此时并不是看夫妻在结婚之后多长时间离婚,而是要结合实际情况,看是否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当中的情形规定,在满足的情况下申请退还彩礼的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二、怀孕期间离婚彩礼怎么判?
怀孕期间已经离婚的,一般情况下彩礼不予返还。
但是夫妻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后没有共同生活的,或者离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离婚后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此时法院会判决女方返还彩礼。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