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履行能力是指合同当事人在客观上具备的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不包括合同当事人主观上的不愿、不想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行为人履行合同时应当遵循全面履行合同义务的原则、诚信原则和保护生态环境的原则。
合同履行能力是什么
合同履行能力是指当事人履行合同时需要具备的能力,一般体现在以下几点:当事人履行合同时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是指什么呢
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是指妨碍他人行使其权利的对抗权,在合同履行中,抗辩权一般包括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对于是否为请求权在所不问。
先履行抗辩权是指什么
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民法典》关于先履行抗辩权的规定是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先履行抗辩权是指什么
先履行抗辩权指的是双务合同中应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未履行时,对方当事人(后履行义务一方)有拒绝其履行请求的权利。先履行抗辩权发生于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基本上适用于先履行一方违约的场合,这些都是它不同于同时履行抗辩权之处。
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情势变更是指什么
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情势变更是指合同成立以后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非不可抗力造成的、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