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分配时,婚前财产遵循的原则有:
1、男女平等原则。夫妻平等分割财产;
2、照顾子女和妇女利益的原则。妇女适当多分,适当照顾享有子女抚养权的一方;
3、生活有利,生活方便。分割房产时,尽量考虑对房屋有实际需要或能够有效利用的一方。比如一方已经有了房子,另一方没有房子,应该按照这个原则认定房子属于需要的一方,并给予对方适当的补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