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安置房卖方可以违约,但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依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违约,是指合同当事人完全没有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行为。一般说来,违约行为从属于违法行为,违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