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房产初始登记具体的程序如下:1、到房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领取并填写登记申请书;2、提交登记申请书、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等其它需要的材料;3、受理申请,对于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4、符合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二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